一、科室职责
水资源办公室职责
1、负责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
2、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审批发放用水户取水许可证;
3、负责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取水许可证年审及计划用水工作;
4、组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及分析工作;
5、组织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及水资源规划、中长期供求计划编制工作;
6、组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等;
7、组织编发水资源管理年报。
水政科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水法规;
2、水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批、审核;
3、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水行政执法;
4、全市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
5、水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工作;
6、承办水行政处罚案的听证、水行政复议案件及水事案件错案追究;
7、本处水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
8、组织全市水利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工作。
水政监察支队职责
1、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等设施;
2、查处跨行政区域或重大水行政纠纷和案件;
3、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水行政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4、承担黑河调水督察工作;
5、依法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
水土保持站职责
1、负责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及治理工作;
3、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
4、配合水政监察支队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5、监督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依法征收水土流失危害补偿费、防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