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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有关水利社团及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2006-2010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十一五”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不断提高水利职工队伍素质,按照《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07年水利部面向行业举办的培训班计划(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07年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选派职工参加培训
为加强培训办班管理,规范培训秩序,2007年我部在保证重点工作的前提下,对面向行业举办的培训班计划规模进行了控制,对培训收费标准进行了压缩。2007年计划安排培训项目152项,比2006年减少26.2%,不收培训费的项目由2006年的13个增至24个,比2006年增加了84.6%;收费的培训项目收费标准也比2006年大幅度降低。希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水利职工工作实际和岗位需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水利部2007年面向行业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高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的理论修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确保培训办班质量
培训班主办单位要按照本计划安排,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要切实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方案设计、师资安排和过程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主办单位要会同承办单位认真开展培训的综合评估和课程评估,建立培训质量档案,通过评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办班水平和能力。
三、规范培训收费
对收费的培训项目,主办单位要充分考虑水利行业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本计划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用,以减轻基层水利干部职工的经济负担。切实加强对培训费用收取和使用的管理,严禁借培训之名组织与培训无关的活动,不得借机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不得租住超出标准的高级宾馆饭店。
四、做好考核和发证登记工作
培训结束后,培训班主办单位要会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有关的培训证书,对直属单位学员应在其持有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水利行业培训证书》上进行登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培训需颁发其他培训证书的,需通过严格的考评测试,坚决杜绝不考核滥发证的问题。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
部机关各司局举办本计划内的培训班,印发办班通知时需经我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审核会签同意,其他单位需抄送我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对未经批准面向行业举办的培训班,我部将按规定追究乱办班单位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2007年我部将加大对违规培训办班的监督检查力度,人事劳动教育司将会同有关单位对计划内的培训班的组织实施、培训质量管理、培训收费和证书登记等工作进行抽查。
为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的发生,我部设立了违规培训举报电话(010-63202725)和违规培训举报邮箱(pxjb@mwr.gov.cn)。凡在我部举办的培训项目中发现违规现象,或接到未列入我部计划的培训班的办班通知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举报电话和邮箱向我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反映。我部将认真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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