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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节水办发[2007]3号
关于开展节水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节水办、教育局:
我市是水利部授予的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为发挥好示范、带动、引领作用,要通过学校节水的普及,促进全市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在城区范围内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开展节水校园创建活动。
一、创建时间
今年节水校园创建活动从4月开始到11月底结束,具体时间段划分为:4月底前进行宣传教育,制订创建工作方案;5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6-9月进行整改;10-11月申报验收。
二、创建活动安排
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以《张掖市节水校园考核办法》(见附件)为创建依据,精心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对照考核办法展开自查工作,定量考核指标未达到要求的,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力争在短期内达标。
三、申请验收
各学校经整改后认为达标的,编写“节水学校申报综合材料”,按考核办法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申请验收。
各级水利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水校园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活动的开展。各级水利部门要为学校开展节水校园创建活动提供基本条件,发挥好“节水教育基地”和水利教育场所的作用。各县区教育局要认真指导本县区学校开展节水校园创建活动,广泛宣传,认真安排,切实把节水校园的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杨 宏 联系电话:6915543
附件:1、张掖市节水校园考核办法(试行)
2、校园节水公约(一)(参考件)
3、校园节水公约(二)(参考件)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节水
校园 创建
通知
抄送:河西学院、张掖医专、张掖电大、山丹培黎学校、张掖
中学、张掖实验中学、张掖市聋人学校、张掖市幼儿园
2007年3月28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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