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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3-23,  来源:张掖水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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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水务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2001年以来,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总体部署和中共张掖地委、张掖地区行政公署转发《地委宣传部、行署司法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地委发[2001]39号)以及各级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在张掖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为重点,以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行业法规为主线,以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基础,以提高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为目标,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的各项任务。按照《张掖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方案》的要求,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广泛深入地开展“四五”普法工作,切实提高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人事科、水政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成员科室分工协作,责任明确,任务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科牵头,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局党政领导把“四五”普法列入水利工作的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四五”普法实施意见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结合每年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和年度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活动进行检查考核。为了保证全市水利系统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我们总结“三五”普法的经验和做法,继续采取条块结合即地方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共同指导的方法,把普法工作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对各县(区)水务局“四五”普法与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要求各县(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普法第一责任人,保证普法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清楚,任务明确,教材落实,时间保证。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内容丰富

在“四五”普法活动中,我们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管理手段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目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首先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其次强化依法管理,大力宣传普及水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尊严,促进行业依法管理;再次增强广大职工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

方法上我们采取先重点后普遍的方法,首先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从事水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和机关干部中进行,然后逐步向基层站所职工延伸。

普法教材以《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为主。

普法内容以《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水利行业法规为主;普法教材和内容人手一册。

局机关把普及法律知识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规范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科室学习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重点学,一般群众学重点;坚持每周一中心组学习和周四科室学习制度。

局属13名县(处)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省厅或市上举办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或水利行业法规培训,领导干部参训率100%

国家公务员全部参加了公务员普法培训,参训率100%

全市260名水政监察人员全部参加了水利部、省厅、市局和地方各级政府法制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3000多名水利职工全部参加了各级水利部门举办的普法学习和培训,参训率达到100%

水利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全部参加了省、市、县(区)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考核,除“四五”普法考试外,还组织了《宪法》、《行政许可法》、《水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考试考核,合格率100%

五年来,先后召开动员会座谈会3()、外出参加培训10()、举办培训班1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1()、书面答卷3150多份、考试考核13()、设置水法规咨询点40场、设置大型宣传广告牌70个、书写固定标语750多条、悬挂横幅2500多条、编印宣传材料5万多份、出动宣传车80辆(次)、编排演出文艺节目3场(次)、报刊刊登宣传材料154篇(幅)、播出电视专题节目15次,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

在“四五”普法活动中,我们把宣传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从2003年起,在水利部、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活动,使“四五”不仅更广泛更深入而且有了新的内涵,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全国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普治并举

“四五”普法以来,特别是《行政许可法》、新《水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按照中央、省、市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普法和治理结合起来,切实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四五”普法期间我们除了继续建立健全和完善“三五”普法以来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把“四五”普法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治理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结合本市实际,从制度建设入手,大力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工作,先后制定了《张掖市农业用水交易指导意见》、《张掖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张掖市水价管理办法》、《张掖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张掖市城镇生活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张掖市工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张掖市地下水资源开采管理办法》、《张掖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从城市到乡村,从机关到家庭,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节约用水深入人心,节水型社会在张掖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清理规范性文件,实行审批制度改革,使水行政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经过认真清理,目前我市水利行业共有行政许可项目17项,收费项目6项。

三是黑河综合治理进展顺利。在黑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招标投标纪律,严格规范招标投标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关,工程建设进展快,质量高。至目前,国家累计下达投资计划11.755亿元(国债10.594亿元),到位专项资金9.984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1.73亿元,改建干、支、斗渠1741公里,完成田间配套112.4万亩,新打机井464眼,旧井改造1025眼,高新节水39.7万亩,退耕还林(草)10.3万亩,草原围栏20.96万亩,天然林封育10万亩,人工造林0.6万亩。剩余投资3.2亿元的退耕还林(草)调节水工程和4300万元的生态建设项目,经多次与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汇报衔接,生态建设项目近期可下达计划,退耕还林(草)调节水工程项目将于近期由中咨公司进行评估。

四是黑河调水工作捷报频传。实施黑河水量统一调度是我局“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五年来,我们把水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四五”普法的重点,坚持面向农村,面向水事纠纷多发的村社,面向黑河沿岸的广大干部群众,发扬“团结治水,共建美好家园”的治水精神,共实施黑河水量统一调度24次,累计调度时间长达341天,累计向下游输水42.37亿m3,占四年来水总量77.87亿m354.42%,实现了黑河干流全干流通水,为改善下游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的促进了黑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得到了国务院、水利部的高度评价。

五是加大了水行政执法力度,水事秩序良好。先后依法查处了肃南县隆畅河非法淘金案;肃南县酥油口河违法采矿弃渣案;甘州区、临泽县永安渠水事纠纷案;甘州区平原村行政复议案;高台县水务局越权发放取水许可证案。结合省厅执法大检查开展了全市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复线、火电厂、水电站等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检查。全面开展了对违法打井、无证取水专项检查。每年对黑河水量统一调度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通过查处水事纠纷和案件、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等普法与治理相结合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打击了违法行为,保障了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水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全市水事纠纷和案件明显下降,水事秩序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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