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已步入正轨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第二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评审工作现已全面开展。目前,我市甘兰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
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体现了经济发展要充分考虑水资源与水环境状况的思路,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保护的具体举措,是深化取水许可制度,规范科学审批的重要制度保障。
根据办法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由业主单位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必须要由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在此基础上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的技术依据和建设项目批准的依据。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施行3年以来,我市逐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在我市已基本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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